大金中学家长注意了,本地中考的方案出来了

黄冈市年初中毕业升学

体育考试工作方案

考试性质与对象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是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科目。考试成绩是衡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学生学业水平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全市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升学体育考试。

考试组织

年,全市体育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市、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市直学校体育考试由黄州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各地要制定周密的实施细则和应急预案,为考试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后勤保障,各地细则和预案于4月5日前报我局体卫艺科。

考试项目与分值设置

年,全市体育考试采取现场考试的形式,每位考生共考三项:①坐位体前屈②跳绳③男生米跑/女生米跑,满分30分,其中坐位体前屈5分,跳绳10分,男生米跑/女生米跑15分。考试成绩计入中考总分,若三项成绩之和出现小数,保留一位小数。

考试时间与地点

1、考试时间:全市体育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4月6日开始,4月25日前全部结束。

2、考试地点:各地体育中考考点设置,原则上在米以上塑胶跑道且全封闭的田径场内进行,具体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自行确定,市直学校考试地点由黄州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考试方式及要求

全市体育考试项目,全部使用国家指定的体育考试电子仪器进行现场测试。每名考生考试的三个项目必须在半天内连续完成。如遇下雨等恶劣天气,由各地考试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中断考试。因上述原因中断考试,不能在半天内考完三个项目的考生,经考点办公室批准,可在当天考完。若当天不能考完的,已经考试的项目成绩无效,须另行安排时间完成三个项目考试。

1、坐位体前屈:

采用“坐位体前屈测试仪”测试。

考生两腿伸直,两脚平蹬测试纵板坐在平地上,两脚分开约10~15厘米,上体前屈,两臂伸直,用两手中指尖接触测试仪游标,匀速向前推动游标,直到不能前推为止并在此停留3秒钟时间以上,否则没有成绩记录(计分为零)。测试仪的脚蹬纵板内沿平面为0点,向内为负值,向前为正值。记录以厘米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测试两次,取最好成绩。

考生不得留长指甲(不超过2mm),不得单臂推游标,否则按犯规处理,不计成绩。

考生须均匀向前推动游标,手指尖不得离开游标,不得突然发力,双腿在测试过程中必须伸直,膝盖部位不得弯曲,否则按犯规处理,不计成绩。

2、一分钟跳绳:

采用“红外线测试仪”测试

考生自备跳绳,测试过程中如跳绳拌脚,该次不计数,可继续进行。

3、男生米跑/女生米跑:

采用“多用途跑速测试仪”测试。

采取站立式起跑,每位考生测试一次,考试不得穿钉鞋,不得使用起跑器。每组1—16人。

听到信号(口令或哨声)后起跑,有抢跑犯规者该组统一召回重跑,每人抢跑犯规不得多于两次,三次抢跑犯规者,成绩记为零分。

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初三年级的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黄冈市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

成绩公布

每位考生三项考试结束后,电脑终端将自动生成成绩,由考试工作人员现场打印分数条给考生本人。每所学校考试结束当天,各考点办公室须打印该校考生体育考试成绩册一式三份,加盖县(市区)体育中考主管部门公章,一份交考试学校,一份递交监察室(股)备案,一份存档,接受考生和社会的共同监督。

免考、缓考规定

1、关于免考的规定:

①免考条件: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或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免考。

②免考程序:免考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署明确意见,并出示当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民政部门鉴定颁发的残疾证书,填写《黄冈市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见附件1-3)一式两份,经班主任和体育教师2人目测签字和学校审核盖章,报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批同意,即可获准免考。审批后的材料存入考生档案。

③免考考生成绩评定:

免考考生分为四类,其成绩评定标准如下:

第一类:初中阶段,因肢残完全丧失运动能力,获准免修及免考的学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其体育成绩按满分计入中考总分。

第二类:因肢残丧失部分运动能力的考生,不能参加某单项考试,申请该项免考获准,该单项成绩按单项满分计算。其它非免考项目成绩按考生实际考试成绩计算。

第三类: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考生,获准免考后,其体育成绩按满分的60%分值记入中考总分。

第四类:因伤、病不能参加某一项或两项体育考试的学生,可申请该一项或两项体育考试免考,获准免考后,该一项或两项成绩按该单项满分的60%分值计入总分,其它非免考项目成绩按考生实际考试成绩计算。

2、关于缓考的规定:

因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等特殊情况,暂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由考生本人和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当地二级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填写《黄冈市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缓考申请表》一式两份,经学校和考点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缓考,缓考与正常考试相同,由各地集中统一组织。考生如因伤、病仍不能参加缓考的学生,须按免考审批程序及时办理免考手续,其计分评定办法按上述规定执行。如考生自行放弃缓考又未办理免考手续,则其自行放弃项目作零分处理,已考项目按实际得分计入该生中考总分。

各地考生免考申请集中审批时间定为3月27-30日。

成绩报送

为了确保上报成绩数据的安全、准确,各县(市、区)将原始成绩汇总审核无误后,于5月8日前用xls格式刻成光盘(一式两份),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和市教育招生考试局。光盘上须用彩色记号笔注明上报单位、数据名称,并由上报单位负责人及其数据管理责任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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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体育考试工作的领导,加强组织与管理,确保体育考试顺利进行。

各地体育中考主管部门要周密部署和安排,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局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并参与体育考试工作。考试期间,安排纪检监察人员进驻考试现场,对体育考试工作全程进行监督,确保考试过程公开透明、真实可信。

2、各地须本着“方便考生,确保安全”的原则集中或分片设置考点,体育考场必须实行全封闭。不具备组考基本条件的学校,不得设置考点。

3、各类体育考试器材必须符合考试标准,考前要进行全面检修,不符合要求的体育考试器材必须更换,杜绝手工操作,减少测量误差,确保考试成绩公平、公正。

4、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初中学校对申请免考的考生,要依据审核程序严格履行审查报批手续,严禁弄虚做假,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经调查核实,按纪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各县(市、区)要选拔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加考务工作,考试前必须组织考务人员集中学习培训,加强考风考纪教育,签订工作责任状,严明考务纪律。在考试过程中,凡考务人员组织、帮助考生作弊,一经查实,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取消作弊考生成绩,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档案。

6、各地、各校要坚持做好学生考前的健康体检工作,特别要重视对每位考生心血管和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检查。在体育考试前,学校要和每位学生家长确认考生健康状况,对经医生证明确定不能参加剧烈体育运动的考生,坚决实行免考。

各考场必须设立医疗救护服务站,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配备齐全的医疗急救设备,落实救护车和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医生进驻考试现场,确保体育考试安全。

需用车辆接送考生考试的学校,考前必须联系有客运资质的公司承担接送任务并签定具体合同,落实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驾驶员驾驶车辆,确保考生乘车安全。

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属黄冈市教育局

黄冈市年初中毕业生

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组织领导

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在市、县(区)教育局及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县两级教育技术装备部门组织实施。各地要制定周密的实施细则,为考试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后勤保障,各地细则于5月4日前报市教育局装备办。

考试性质、内容、对象

考试性质:初中毕业生实验操作考试是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科目。考试成绩是衡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学生学业水平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全市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理科实验操作考试。

考试内容:初中物理、化学、生物课程标准及教材上规定的学生必须掌握的实验技能。主要考查学生实验仪器的认识、装配、操作,实验设计,实验现象观察、数据记录、实验结果表述等。

考试对象:年初中毕业生。

考试办法

1、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制卷。命题将突出新课程标准教学理念,重点考查学生实验设计、实验探究、实验操作过程的规范。

2、由县市区教育局派出考务组到各考点组织学生现场测试,考生抽签确定实验测试项目;县市区考生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组织考试,市直学校考生委托黄州区教育局组织考试;考试实行封闭管理。

工作安排

1、报名、办理准考证

4月20日前以乡镇或学校为单位组织考生报名。各学校填写《黄冈市年初中毕业生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报名、成绩登记册》(一式3份,由各乡镇或学校集中报送),以县市区为单位将参考人数报市教育局装备办。报名时应注意与文化课考试报名相衔接,便于登分。

实验操作考试准考证使用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如需要单独办证的由县市区教育局装备办统一编号、办理。

2、确定考点

4月25日前确定考点并上报考点名单。县市区教育局必须严格按实验用房、实验设施、仪器配备、实验室管理、实验人员、实验教学6个方面要求确定考点,并按教育部颁发的仪器配备标准(基本要求)配齐分组和演示仪器、药品。考点设在建有标准化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的中学,并适当考虑集中。对少数未取得考点资格学校的考生应就近安排到相邻考点考试,但一般不出乡镇,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组织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3、时间安排

(1)5月4日各县市区到市教育局装备办领取试卷及考试用品、材料等;5月5日培训监考教师,5月6日至20日为全市统一考试时间。

(2)实验操作考试时间为每场20分钟,间隔5-10分钟,每天考试场次由考务组依据考点考生人数确定。

考试要求

1、考试环境。考试期间,应划定警界线,实行封闭管理,并在校内醒目处张贴《考室安排表》、《考生守则及违纪处罚规定》、《监考守则》等,为考生营造一个严肃、和谐的考试环境。

2、考室设置。每个考点设办公室1个,抽签室1个,候考室1个(供考生抽签后候考),考室3个。每个考室设实验台(桌)12张,并在实验台右上角注明题号,准备好相关的实验器材、药品。凡在考试中需要不断更换的实验器材、药品应在考室内存放一定数量的备用品。考试期间,候考室和3个考室均需开启屏蔽仪,屏蔽手机信号(屏蔽仪由考试组带),每个考室还须备定时闹钟1个。

3、考务组设置

(1)考务组由县市区教育局根据考点多少设置,为了保证公平,考务组原则上不超过2个。15个及以下考点原则上设一个考务组,16个及以上考点设2个考务组。

(2)考务组由主考、抽签员、监考员、登分员及其他考务人员组成,经统一培训后佩带标志牌上岗。

①主考1人。由县市区考试领导小组选派,全面负责考试工作,负责对监考教师的评分进行巡视和随机抽查。

②抽签员1人。由县市区考试领导小组选派,负责第一次考室抽签。

③监考员若干名。县市区考试领导小组应选派思想素质好,业务熟悉,身体健康,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理科教师或实验员、教研员担任监考员。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中考的人员不得担任监考员;监考员不得监考其所在乡镇及学校的考生。

④登分员4人。由县市区考试领导小组选派,负责当场登分。

⑤试卷分发保管员1人。由县市区考试领导小组选派,负责试卷的收发、保管。

⑥考室管理员3人。由县市区考试领导小组选派。负责每个考室的组织和管理,引导考生按时进入考室,负责考生第二次抽签并在准考证上盖明题号印章,掌握考生缺考情况并及时汇报给考点办公室。

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教师(员)各1名。由学校选派,负责准备、补充、调换考试用的实验器材、药品(开考后不得进入考室)。

⑧保卫人员若干名。由考试学校选派,负责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警戒线内。

考试期间,只允许主考、监考员、考室管理员及巡视员进入考室,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考室。

考试实施程序

1、分组。考试前由各学校根据报名册将参加考试考生编组(36个考生为一组),确定参加考试场次顺序,打印《程序册》。

2、抽签。采取2次抽签,每场考试开考前15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列队到抽签室第一次抽签确定考室;进入考室时在考室管理员处第二次抽签确定考题。

对抽签后不按时参加当场考试的考生,不予补考,并取消其考试资格。

3、考试。考试期间,监考员通讯工具实行集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或影像设备进入考室,严禁拍照试卷。

(1)考生进入考场后,将准考证放在实验桌右上角,监考员检查考生是否与照片相符,题号是否与考生一致,然后考生迅速填好学校、姓名、准考证号。

(2)考试开始,考室管理员宣布开始操作。监考员按评分标准给考生评分。每名监考员一次最多监试3名考生。评分时只记扣分,并在扣分项目上打上标记。评分一律用红色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分数的填写必须清楚规范,严禁涂改。监考员评分要客观、公正、不得擅自更改评分标准和分数,更不得指使、纵容或伙同他人舞弊,违者由县市区教育局给予纪律处分。

(3)考生提前完成实验时,应报告监考员检查后方可离开考室。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立即停止实验,带准考证离开考室。监考员在评分标准上签名并将试卷、评分细则一起按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整理装订,装入试卷袋(36人一袋,不密封),交试卷收发管理员。试卷收发管理员立即交登分员登分。

(4)每半天考试结束,试卷收发管理员应将已考试卷、剩余试卷及评分标准密封后妥善保存。

4、登分。每场考试结束后,应立即开始登分。1人报分,1人监督报分,另外2人同时将每场考试成绩录入计算机(实行双机录入),比对无误后,当场折算成有效分值(按满分20分折算)。登分工作必须当日当次完成,必须准确无误。登分完后,考生试卷要及时交试卷保管员密封保存。

实验操作考试卷面原始分满分为分,考生最后实际得分按20%的比例折合(四舍五入取整数,不再保留小数位),即为考生实验操作考试分数。

5、成绩管理。每所学校考试结束后,将该校考生成绩打印1份,主考签字,学校领导签字并盖上学校公章,交给考务组封存(此时不得向学校和考生公布成绩)。每天下午六点前,将当天考试成绩以图片形式上传到市教育局装备办指定邮箱(图片上签字和公章应清晰可见;上传时,注明县市区名称,考试日期;邮箱地址考前另行通知)。

6、成绩汇总上报。整个考试结束后一个星期,各县市区将《考试成绩汇总表》、《成绩上报说明表》这两个表各打印纸质一份(盖上公章),并刻录成光盘密封上报至市教育局装备办。

免考与缺考考生的处理

1、免考。因身体残疾丧失操作能力的学生,可申请免考,但需出具有关证明,填报《黄冈市年初中毕业生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免考申请表》,经审批后,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按满分20分计入总分。申请免考的考生必须于4月25日前到县市区装备办办理相关免考手续,并予以公示。

2、缺考。因其它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一律视为缺考,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记0分。

本《实施方案》由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解释

编辑/刘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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