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百科关于申请文件修改的具体形式

关于修改的具体形式~

一、提交替换页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的修改部分,应当按照规定格式提交替换页。替换页的提交有两种方式。

(1)提交重新打印的替换页和修改对照表。

这种方式适用于修改内容较多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以及所有作了修改的附图。申请人在提交替换页的同时,要提交一份修改前后的对照明细表。

(2)提交重新打印的替换页和在原文复制件上作出修改的对照页。

这种方式适用于修改内容较少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申请人在提交重新打印的替换页的同时提交直接在原文复制件上修改的对照页,使审查员更容易察觉修改的内容。

二、审查员依职权修改

通常,对申请的修改必须由申请人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提出。对于申请文件中个别文字、标记的修改或者增删及对发明名称或者摘要的明显错误(参见本章第5.2.2.2节(11)和第6.2.2节)的修改,审查员可以依职权进行,并通知申请人。此时,应当使用钢笔、签字笔或者圆珠笔作出清楚明显的修改,而不得使用铅笔进行修改。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1xbbk.net/jwbjj/111.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冀ICP备19027023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