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局发[]号
他60岁当上了作家。
他是沈从文最著名的学生。
他自称是全中国吃过马铃薯品种最多的人。
他说生活是很好玩的,然后一笔一划把这好玩写给了我们。
他说美多少要包含一点偶然,那点偶然却让我们读了之后再难忘记。
20年前的5月16日,作家汪曾祺走了。
可直到今天,他依然不过时,好读而且耐读,像他的一部小说的名字“晚饭后的故事”,适合闲下来慢慢翻阅,读出灯火可亲。
他不是挑“理想读者”的作家。相反,他相信写得好还是不好,普通人的感受准着呢,他真正挑剔的是作家的“暗功夫”。
立夏,在绿荫窗前剥着蚕豆,听着楼下传来的铿铿切菜的声音,会想起汪曾祺笔下故乡的野菜、昆明的吃食,他的食豆饮水斋,他的《肉食者不鄙》或者《鱼我所欲也》——寻常的饮食,却被他写出了让人惊艳的满足感,“西瓜以绳络悬于井中,下午剖食,一刀下去,咔嚓有声,凉气四溢,连眼睛都是凉的”。
回故乡的街头巷尾四处走走,会想起汪曾祺描写得兴致勃勃的酱园、炮仗店、烧饼店,他说如果自己成为作家有原因的话,那可能只是因为他很小就知道银匠怎样在模子上錾出小罗汉,车匠如何用硬木车旋出各种家用器物。
读到写得讲究、有滋有味的文章,汪曾祺的夸赞如在耳边——好的语言像树一样,枝干内部液汁流转,一枝摇,百枝摇,而看到温温吞吞、稀里糊涂的文字,也会想到他那句既诚恳又狡黠的质问:
“到处都在用‘绚丽多彩’,可‘绚丽’到底是什么样子?”
听说有两位大队书记在开会间隙,在会议桌的塑料台布上,用圆珠笔一人一句、一字不差地默写出了小说《受戒》最后明子和小英子的对话。
这件事既让汪曾祺感动,也让他感慨写作的严肃性:一部作品到底能在精神上给读者一些什么呢?所谓“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在他那里是一个更朴素、古典的想法:总得有益于世道人心吧。这是他的自觉之一。
自觉之二,更像是作为作家的一种自知之明。他用唱大鼓与听鼓的关系来说明。唱大鼓的唱得得意,听唱的也得意,因为听唱的茶叶店糕饼店的李大爹王二爷未必不会唱大鼓,他们没有学,可是懂,“他摸得到顿、拨、沉、落、迥、扭、煞诸种差之毫厘失之千里的那么点个妙处”。
小说与读者的关系也是类似。
所以,作家们还是诚实一点儿好,别和读者之间划上楚河汉界,“最好不要想到我写小说,你看”,而是,“咱们来谈谈生活”。
井淘三遍吃好水,生活的滋味也不是一次淘得清的。汪曾祺的原则是,首先得熟,把热腾腾的生活熟悉得像童年往事一样,清晰明了如在目底;其次得沉淀,除净火气,除净感伤主义;再次呢,是年他离开昆明之际,来自他的老师沈从文的一句忠告——
“千万不要冷嘲”,要执著。
“富贵英雄美丈夫”,生活里哪有那么多完美的组合,所以汪曾祺的小说写的是寻常日子和普通人家,写小人物的恩恩义义、潇潇洒洒,写凡人与凡人之间的知遇,写哪怕是个卖卤味的也有卖卤味的艺术,也能欣赏得来人生,欣赏得来美,欣赏得来趣味,写普通人日积月累而成的脾性与癖好,然后再写人的变故,咔嚓一声,在断的地方有一束光。
那束光就是一个作家要捕捉的东西。
由此便能理解汪曾祺给故乡高邮文游台的那幅留墨,不是“沧海尽观”,不是“天下尽观”,而是“稼禾尽观”。稼禾深处,是结结实实的凡间生活。
这么多年来,学汪曾祺的人不少,但恐怕学不来的是他的“杂”。
他是个很难被分类的作家。他写乡土写得一往情深,却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乡土文学,泥土味少一些,倒是水气泱泱。
他写小说,也写戏曲,顶出名的是《沙家浜》。他在“文革”后发表的第一个作品不是小说,而是一篇研究民间文学的《花儿的格律》。
创作后期他写了大量的散文,甚至被认为比小说写得还好。读一读他的《葡萄月令》吧,从一月写到十二月,从出窖、上架写到打梢、掐须,再到葡萄开花、着色、结果,有什么呢,完完全全是不事经营。但是,从开头读起,“一月,下大雪。雪静静地下着。果园一片白。听不到一点声音”,真是一个字也删不了,换不得。
汪曾祺的“杂”固然得益于他从生活中触物圆览的功力,得益于他在街头、茶馆、各行各当中“泡”出来的体验,更离不开他从始至终对风俗、对民间文艺、对民族传统的浸淫。他将竹枝词、敦煌变文、“打枣竿”、吴歌统统视作野菜,野菜好吃,因为它新鲜。
他常说,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都去尝尝,“一个一年到头吃大白菜的人是没有口福的”。博采种种,都化作了他的学识见闻,融入写作中。所以,他敢破敢“乱来”,到头来却是地地道道的中国味。
汪曾祺在写作中
单凭语言一项,就能让汪曾祺在当代作家中脱颖而出。
他强调语言的重要性,几乎到了苦口婆心的地步。他用揉面作譬,面揉到了,才筋道有劲儿,语言也得反复抟弄。写一句想一句,出来的语言往往是松的,散的,不成“个儿”。还真应了俄国作家巴甫连柯那句“作家是用手思索的”。
他同样认同“每一句话只有一个最好的说法”,所以,一个作家应该从语言中得到快乐,想方设法地为自己在生活中捕捉到的印象找到那个最好的说法。准确是语言的唯一标准,准确的才美,要像扬州说书人一样地练习准确,准确到“如同刀切水洗的一般”。
他强调语言写到“生”时才有味,但这里的“生”还不是“生僻”,是把平淡的字词用得新鲜有味,这里的“平淡”还不是“寡”,是“第二次的平淡”,是苏东坡的“渐老渐熟,乃造平淡”。
汪曾祺在上世纪40年代初出茅庐时,不是没写过逞才、炫技的文章,不是没写过像是两个聪明脑袋打架一样“漂亮”的人物对话,只是对中国文脉体味得越深,他越知道不合身的衣服比破烂衣服更可悲悯,越明白贴着人物写的重要性,越能领会中国文学经典中那些苦心经营的“随便”和不动声色的“姿态横生”。
年与沈从文在中山公园
汪曾祺曾经借沈从文思考过什么是艺术生命的问题:为什么沈从文的作品现在还有蓬勃的生命?他在沈从文的小说里找到了答案,那就是《长河》里的夭夭所说的:
“好看的应该长远存在。”
汪曾祺的文学生命力或许也可以从这一点解释。
但他和沈从文是不一样的“好看”。有一次,他读一本从沈从文那儿借来的书,看到书的后面沈从文写的一句话:“某月某日,见一大胖女人从桥上过,心中十分难过。”他一直记得这句话,却一直困惑:大胖女人为什么使沈先生十分难过呢?他的困惑和不理解,或许就说明了他们的不一样。
“有何思想?实近儒家。人道其理,抒情其华。有何风格?兼容并纳。不今不古,文俗则雅。”这是汪曾祺在《我为什么写作》中的自白。
最终,他将自己活成了和笔下的作品一样的模样。(人民日报中央厨房·文艺九局工作室胡妍妍)